“不用自己付首付
就能开走豪车
还能办理大额信用卡周转资金”
“零首付”购车的口号如此诱人
信以为真的你,看看田先生的案例
就知道了↓
案例:
4月初,贵州的田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陈某。陈某承诺帮田先生垫付首付款,以“零首付”购买一辆车,一个月内再办出一张等同车价的高额信用卡。田先生信以为真,便同意陈某以自己身份向4S店进行贷款购车。事后,田先生几次想要回自己的车,都被陈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掉。
一个月后,田先生收到了银行方面的信用卡还款通知,才意识到“零首付”购车是假,陈某利用田先生身份私办信用卡是真。
当田先生报案时才发现
原来身边已经有很多人都中招了!
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借款人申请经销商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这也就是说,贷款机构发放汽车贷款时,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汽车金额的80%,即首付款不得低于20%。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零首付”购车,这种“零首付”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总结起来
“零首付”购车的套路一般是这样的:
骗子通过卡片小广告、贴吧、朋友圈散布消息,诱使被害人上钩
骗子先垫付首付买车
利用受害人的新车办理抵押贷款,骗子收回首付垫资
骗子找理由把新车开走
利用被害人身份材料私办信用卡
受害人既领不到车,还背负巨额欠款
在此,“央视社会与法”提醒您:不花钱就能开上豪车的梦易碎,受害人往往等来的是“车卡两空”的结果,还要背负巨额的信用卡欠款。事实上,骗子主要是利用受害人不懂信用卡相关业务知识,又想利用信用卡套现的心理,来骗取受害人信任,一步步设下骗局。
除此之外,社会上流传的“零首付”购房也是陷阱。
案例2:
深圳的吴先生看到某财富管理公司打出“不花一分钱,就能买房子”的口号甚是心动,用身份证办理相关购房事宜,还缴纳2万元“诚意金”。
两个月过去了,吴先生只看过三套房,相中的房子还被告知已售。房子没到手,“诚意金”退不回,银行的信用卡催账单还塞满了信箱,直到这时吴先生才知道自己被骗。
其实,“零首付”购房和“零首付”购车的套路如出一辙:
贷款机构用受害人名义购房
帮受害人垫付首付款
申请银行贷款
串通房产中介抬高房价骗取银行贷款 ,弥补首付款
受害人既拿不到房,还背负巨额欠款
或者
等贷款下来后,受害人不仅要还银行的房贷,
还要偿还贷款机构垫资的首付款
温馨提示:当消费者面对各种“零首付”套路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千万不要想着天上能掉“馅饼”,小心跌进的是陷阱!
编辑:张书华 / 王誉婷
主编:康宁
编审:王水雯
监制:王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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