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会 须 知
1、 承认《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章程》,并遵守相关规定。
2、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供真实资料。表中内容若填写不下可加附页。
3、 企业申请入会须由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团体申请入会须由会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协会(商会)公章;个人申请入会须本人亲笔签名。(签名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4、 申请入会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及附件:
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企业会员: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为本会企业会员。吸收企业会员的重点是私营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包含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
团体会员: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及有关社团,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的代表性人士等,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个人会员。与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经济工作者、经济理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它有关人士,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5、 将填写完成的入会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交至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部。
6、 经考察并审议合格批准后,市工商联颁发会员证,成为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
7、 成为会员后,需设立一名联系人,负责与工商联联系,如有重大事宜、电话号码和地址变更等应及时通知市工商联会员部。
8、工商联实行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