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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来源: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 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廉〔2016〕3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海办字〔2016〕46)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

二十一条规定,以持续纠正“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和“吃拿卡要拖”为主题,以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以建立党风政风行风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公开透明、反映民意、形成“倒逼”的基本原则,通过对评价对象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倒逼被评价单位转作风带民风促社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两学一做”教育为主线,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及海南“首善之城”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广泛参与原则。做到以人民群众为主体,调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管理和服务对象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权力受群众监督,工作由群众评判;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做到开门搞评价活动,将社会评价标准、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价活动公平公正;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把回应群众关切、兑现承诺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评价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投诉迅速办理、有问题立即整改,通过社会评价工作推动作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坚持纠建并举原则。认真分析滋生作风突出问题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健全单位内控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评价对象

   按照本单位职能分工,将评价对象分为企业维权部门、企业服务部门、企业联络部门。具体如下:

    1、企业维权部门1个:会员权益部;

    2、企业服务部门1个:会员工作部;

    3、企业联络部门1个:经济联络部。

四、评价内容

   1、在作风建设方面,主要评价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情况;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情况。

   2、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评价权力行使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包括采用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应予公开、上级机关要求公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事项信息情况;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信息情况;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

   3、在履职尽责方面,主要评价行政和服务的效能情况,包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成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情况;加强效能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情况;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

   4、在清正廉洁方面,主要评价被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情况,包括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情况;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编制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情况;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杜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等挥霍浪费问题情况。

   5、在履行承诺方面,主要评价被评单位对群众关心和反

映问题的回应情况,包括对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利益问题征集群众意见、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情况;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及时反馈、作出承诺情况;兑现承诺并公开承诺办理结果、办理并回复群众投诉事项办理结果以及上一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6、“双创”工作方面。对包点单位“双创”工作的支持情况(包括物资、财力和人力),被包点单位的评价,本单位开展“双创”工作的情况,组织发动企业开展“双创”工作情况

   五、评价方法

   (一)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由明察暗访和群众测评两

部分组成,两者的权重比为 3:7。其中,明察暗访由办公室组织实施。群众测评则由会员工作部负责。群众测评将采取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方法,问卷测评对象主要针对社会公众进行,电话访问主要针对会员企业进行,依据评价指标对评价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收集群众意见。根据抽样误差与置信度原理,每个被测评部门抽取样本 150 个,其中管理对象10个(被测评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样本 3 个,其他管理对象样本 7 个),服务对象 100个,社会公众 40个。被测评部门需提供管理对象手机号码100 个,服务对象手机号码200个,以及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

   (二)公开评价。由单位组织召开评价大会,评价代表依据评价指标,在评价大会上根据评价对象提交的评价材料,包括公开承诺兑现情况以及2016年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明察暗访了解到的情况,当场填写《公开评价测评表》,并提出改进作风的意见建议。公开评价大会将邀请20名评价代表参加评价。

   六、评价步骤

评价活动按照部署安排、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开评价、通报结果等步骤开展。

  (部署安排(20175月初。制定评价工作方案,部署

2017年社会评价工作。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针对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2016年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就今年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工作目标向社会作公开承诺,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明察暗访(20167年 6 月—10 月)。由办公室根据被评部的公开承诺,结合自己日常工作,随机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各被评部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三)群众满意度测评(2017 年 9 月—10 月)。结合市里调查进行社会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

   (四)公开评价(2017年 11 月)。召开公开评价大会,评

价代表进行评价。

(五)通报结果(2017 年 12 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本单位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处室,有效发挥民主监督对改进作风的“倒逼”作用。

   (二)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公开承诺应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承诺内容要求围绕评价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反映群众关切、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切实可行。

   (三)开门评价,全程透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要坚持开门

评价,做到评价方案公开、评价步骤公开、承诺措施公开、评价结果公开,通过公开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增强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的积极性,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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