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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海南自贸港人才保障政策速览,购房、买车、子女入学应有尽有……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1-11-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2018年以来,海南积极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广揽天下英才,并制定出台涉及人才引进、培养、落户、安居、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保障政策,为各类人才来海南创新创业解除后顾之忧。


人才落户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海南省任一城镇(三沙市除外)落户。


评价机制

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五个类别,以市场认可的薪酬税收水平为通用标准,以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的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荣誉称号等条件为行业标准,对人才进行精准分类评价。


税收政策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医疗保障

对全职在海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000-100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商业健康团体保险,用于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


项目支持

实施“千人专项”引才计划、“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双百”人才团队建设工程等人才工程项目,其中对评选认定为 “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的,给予1000万-3000万元建设资助。

子女入学全职引进的A类(大师级)人才、B类(杰出)人才申请以“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直系亲属入学(园)需求的,C类(领军)人才、 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转学到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中小学的,可向居住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当地中小学招生政策保障。


就业安置

海南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行分级管理,坚持市场配置为主,调配安置为辅的原则。其中,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需调配安置的,由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商相关单位在现有空编内妥善安置。


购车政策

海南明确人才购车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享受相应的购车政策。其中,A、B、C、D类人才可直接取得小客车其他指标。


购房政策

目前,海南已陆续出台了落户人才、高层次人才、总部企业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等购房政策。海口市规定,新落户的人才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可购买第2套住房;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可以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支持创业

在海口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法人1万元。此外,还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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