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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港政策汇编

三部门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20-02-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十条”,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这十条政策措施包括登记网上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延长行政许可期限、严查乱收费乱涨价等。

具体而言,充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手段,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对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因办理耗时长、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场给予办结。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

对生产企业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简化生产资质审批程序,合并产品注册及生产许可证检查流程,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同时认可企业的部分自检报告。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的注册申请,在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加快审评审批。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等实施特别措施,合并审批流程。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办理。

此外,支持外贸出口企业复产,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推动出口产品依据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衔接。对于生产国外标准口罩用于出口、有能力生产国内标准口罩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加快办理。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减免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收费,鼓励企业参加“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记者 陈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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