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市工商联充分利用市纪委监委到单位宣布对本会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有骨处分决定之机,2018
年10月11日下午,海口市工商联在本会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唐火根主持,海口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符岩凌、主任科员王子俊,市纪委驻市委办公厅派驻组邵庆芳副组长及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和市工商联机关的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一起参加了当天的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唐火根书记对前来参加会议的市纪委监委案件审查组、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厅纪检小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简要介绍。市纪委监委案件审查室的王子俊同志宣布了李有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查室负责人符岩凌主任对李有骨被"双开"的案件进行了简要剖析和点评,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李有骨的案件为镜,以事例为戒,认真对照和剖析,切实查找原因、查找薄弱环节、筑牢堤坝、堵塞漏洞。二是要切实落实"一书两会三报告"制度,制定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三是要以法纪为念,以身边违纪违法案例为鉴,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努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处分决定宣布后,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唐火根书记代表市工商联党组进行表态发言,他表示:一市工商联党组坚决支持和拥护组织的处理决定;二坚决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建设工作;三市工商联将立行立改,坚决改正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加强管理和教育,从身边的惨痛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警醒大家,警钟长鸣,让单位每名党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和纪律防线,确保单位风清气正,确保类似李有骨违纪违法案例不在单位再次发生。